其实社会上给的归因都归不对,在这扯什么【父权制】【被剥削】,差点把我逗乐了
女性是否【经十月怀胎之苦】【受十级妊娠之痛】,和子女是否【随父姓】根本都没有相关性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1]: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 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民法典可没有告诉,如果女性【经十月怀胎之苦】【受十级妊娠之痛】,子女就只能随母姓了,民法典同样没有告诉,如果女性【没有经十月怀胎之苦】【没有受十级妊娠之痛】,子女就只能随父姓了。
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和女性有无【经十月怀胎之苦】【受十级妊娠之痛】没有任何相关性,子女随父姓还是随母姓和父母选择有相关性:
而有些人提出这个问题的动机,在我看来无非两点:
一、某些女性觉得自己【经十月怀胎之苦】【受十级妊娠之痛】付出很多,所以觉得自己付出了这么多子女应该随母姓
二、某些女性觉得其他女性【经十月怀胎之苦】【受十级妊娠之痛】付出很多,所以觉得她们付出了这么多子女应该随母姓
如果是第一点,麻烦某些女性自己去找个能接受子女随母姓的伴侣,在网上和网友谩骂并不能让某些心怀鬼胎的人未来的子女随母姓。
且某些女性对人类社会有严重误解。
竟然天真地以为社会规则是“我付出了某些东西,就理所应当地可以拿到我想要的报酬”,可惜社会从来不是这样子的。
真实的社会规则是:无论你付出多少,都只能拿到你的拳头所允许你能拿到的东西。如果你的拳头不够大,那你付出再多,在人家眼里都是活该被白嫖的。大到国际政治,小到人际关系,都是如此。
所以女性能否冠姓,从不取决于她付出多少,孩子随父姓也从来不是因为男性付出的东西更多,更不是因为父系不确定性。从古到今,女性想冠姓,既不需要证明自己特别能生,也不需要证明孩子血统纯洁,她只需要证明自己有钱有地位,或者娘家有钱有地位还愿意为她下注,让男方不能不重视她说话的分量就行了。
不过传统上这样的女人并不多,所以孩子自然也就主流随父姓了。
哪怕抛开冠姓不谈,仅仅看生育本身,哪些女人在生育时更能得到丈夫和婆家的关爱呢?是能生娃利索喂奶麻利还不喊不闹的吗?自然也不是,你再拼了命生也不会让人好好伺候你。相反,金钱/权力/社会地位,虽然和你生娃的本领没有半点关系,却可以非常有效地在你生娃的时候让人把你捧起来疼。
当然性别对换也是成立的,舔狗从来不会只靠他的舔就换回女神的垂青。
明白这个世界的规则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