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小学、幼儿园寒假时间提前,
将于1月23日正式开始放寒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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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
寒假放假时间的通知
各县(区)教体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今冬明春校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市2020-2021 学年度第一学期寒假放假时间进行适当调整:
1.小学、幼儿园:2021年1月23日放假;
2.初中、普通高中:放假时间不变(初中2021年1月27日正式放假;普通高中2021年2月3日正式放假);
3.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开学时间不变,2021年2月28日开学报到。若根据疫情防控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需要对上述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寒假期间,除高三年级可以根据教学需要适当安排教学外(时间不超过寒假的三分之一,恶劣天气时不得安排),全市中小学校(含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在寒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要科学指导学生寒假生活,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让广大师生度过一个健康、祥和、安全、文明、有意义的寒假。
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1年1月18日
来源:抚州市教育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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