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口市小学一名五年级学生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还模仿家长签名,被班主任用戒尺打伤了脸部。
经医生检查,孩子右侧脸部红肿、右耳廓红肿,诊断为软组织挫伤。
虽然老师当面向孩子和家长道了歉,家长还是要求学校将该老师开除。校长表示,当事老师确有过错,但还不至于被开除,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行政记过和工作调整。
目前老师已主动辞职。
可这时候,该班有40位家长向校方提交了联名信,请求学校给老师一个机会,将她留下。
信中写:老师只有24岁,她犯了错误,但并不是不可饶恕的……请学校领导听到我们的呼声,为我们留住一位好老师!
据说,班上有5名女同学到校长办公室哭求:能不能不让老师走?
这种情况在生活中很常见。同学、同事无论哪个犯了事,班级、单位都会有人出面组织联名签字,列数其人平时表现如何优秀,请求有关部门从轻处罚。
就连手段残忍、七刀杀人的药家鑫,都有400多个同学签名,恳求免于一死。
这名老师犯下的过失不算严重,据她讲,是用戒尺打孩子手心时,孩子不肯伸手,情绪激动之下,尺子不小心挥到了孩子脸上。
打手心是上下挥动,打脸是左右挥动。不小心改变方向,也不至于打到软组织挫伤的程度。
姑且不论有意还是无意,教育部明确禁止七类不当教育行为中,第一条就是:以击打、刺扎等方式直接造成身体痛苦的体罚。
无疑,这位老师是应该受到校方处分的,至少不适合再继续担任本班班主任了。
这样看来,40名家长的联合操作就显得很骚:挨打的不是你们家孩子,你们有什么资格要求老师留下?
就是原谅了老师,请求学校从宽处理,也只能由被打孩子家长提出啊。
这种情况很常见的原因是惠而不费,搭个跟风、顺水人情,会显得颇有爱心、富有人情味。
如果被打孩子家长提出要求:来来来,让我用戒尺打你们的孩子每人一下,我就原谅了班主任,行不行呢?
这40名家长估计都要扭转头,装作没听见。
有网友恶意猜测:是不是这40名家长都给老师送过礼,换个班主任会有损失啊?
这到不至于。可做无风险、无成本的示好行为,他们都会显得积极踊跃,而且很容易煽动起其他人,唯独不去考虑别人的感受。
比如,老师留下来继续当班主任,这份40人的名单会不会被老师知道?十来个没签名家长的孩子,会不会被区别对待?
现在班级里的家长群,很有些积极分子:老师一发言就争先恐后地点赞;每到节假日,就会倡议送慰问品。全然不顾其他家长的感受。
真的感谢老师,私下送礼就是了,何必在群里张扬?
这其实就是在难为经济能力不强的家长。
40位家长的联合签名,一方面是对被打孩子家长进行道德绑架,另一方面是要挟其他十多个家长:你们不表态,就是没同情心、没爱心、气量狭小。
真有气量,让你们的孩子排成队,挨个当众打脸,才能显出真心实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