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寒假放假安排的提醒函。文件中关于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及幼儿园放假安排做了重要提醒。
文件的重点提到:
1.各地中小学校在寒假期间一律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组织学生集体上课、补课;中小学教师坚决禁止私自办班、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
2.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部署安排,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抽查和检查力度,在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期间,坚决杜绝私自复课,恢复时间由属地另行通知。
3.关于幼儿园方面,对申请开园的要严格执行国家卫健委和教育部的疫情防控技术方案要求,经检查符合防控要求的方可开园,否则一律不准开园。
原文如下
来源 |吉林省教育厅
编辑丨杜冠星
审核丨藏喆、孙淼、刘希梅
声明丨吉林教育电视台尊重原创版权,如有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管理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