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误读了教育部发布的一条中高考禁令,不严禁危害真的很大。
前言
去年10月份,国家颁布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其中有一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对此许多人表示不理解。不得奖励,那不是干好干坏一个样吗?不奖励如何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
偶尔读到一位教育专家的文章,顿时有种茅塞顿开之感,原来我们都误解了这一条禁令,“以中高考惩戒为标准奖励老师和学生”危害性极大,会严重破坏地方教育生态。
中高考奖励破坏当地教育生态
学者张志勇到一些地方调研,发现一些县(市)都有对中高考的奖励制度,奖励金额不一,但从整体上看力度都不小;高的地方达数千万元,低的也有几十万元,一般几百万元是常态。如果分配到个人,教师个人拿到手的奖金最高的要达10多万元。
按理这类奖励是体现地方政府对教育的重视,是尊师重教的最好体现,应该弘扬;但实际情况是这类奖励的存在严重破坏了当地的教育生态,危害性很大。
1.教师的基本待遇得不到保障。每年中高考的高额奖励,对地方财政来说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在这方面投入多了,在教师基本待遇方面投入就少了。奖励惠及面很小,激发了少部分教师的工作热情,却打击了大部分教师的热情;也直接导致招不到新的优秀教师,教师队伍青黄不接,整体素质越来越差。
2.优质教育资源分配越来越不均衡。得到高额中高考奖励的学校往往都是当地最好的中学,这类中学受尽了当地教育政策的恩惠。生源是全地区最好的,教师是全地区最优秀的,获得的教育经费是全地区最高的。如此,这类学校的中高考成绩自然是最好的。
这样导致的后果是什么?直接导致好生源一边流、好教师一边倒现象,一般的差的生源、一般的不突出的教师都留在普通学校。重点发展了一所好学校,荒废了一大片普通学校。整个地区的教育均衡发展成为一句空话。
3.升学率主导教育的一切。以追求升学率为教育工作的中心,一切教育工作全部围绕升学率转,导致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党的教育方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体系建设统统无法真正落实。
必须改革中高考教师业绩奖励制度
这样的奖励制度必须改革,但并不是说我们不要奖励教育教学业绩突出的教师,而是要改革掉以“升学率”为中心的奖励制度,建立能够全面科学完整地评价教师教书育人的奖励机制;不仅仅单纯奖励中高考成绩突出的优秀教师,还要奖励那些在其他方面照样很突出的优秀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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