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节来临之际,正在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全国人大代表、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第三检测所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田春艳,为妈妈们带来一份关于延长产假时间的建议。田春艳说,这个建议来自于她身边朋友、同事们的呼声。
“我国正式实施的产假标准依据的是2012年通过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其中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的产假为98天;难产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可见对于一般生育情况的女职工,产假只有3个多月。目前各地普遍都是在此依据的基础上做出具体规定。”
田春艳认为,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形势已有所变化。国家面临着老龄化社会、人口出生率下降的新情况,尤其在鼓励二孩的背景下,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延长产假至最少6个月。根据田春艳的调研,目前河南、福建等省份已经有所行动,延长了产假时间。
“孕育、生产过程及产后哺乳对女性身心有重大影响,相当多在大城市工作的新妈妈产假结束上班后,为了使婴儿能够继续吃上母乳,需要一天两到三次‘吸奶’,回家后还要照顾婴儿,往往身心俱疲。”田春艳说,把产假延长到6个月,能使产后女性的身体压力得到缓解,有效减少产后抑郁症的发生,有利于产后女性的身心健康和婴儿的健康成长。
“更重要的一点是,延长产假时间有利于提高女性的生育意愿,促进社会发展。”不过田春艳也谈到,延长产假需要相关政策的支持,让国家、企业、个人共同分担成本,这样才能让延长产假成为现实。
来源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张蕾 潘之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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