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河南焦作,姚燕燕走出法庭后接受众多媒体采访。 本版照片均由新时报记者梅寒 陈彤彤 摄位于焦作市山阳区的焦作十七中
3月31日上午九点,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举报学校职称评选不公,诉山阳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在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审。在历经两个小时庭审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庭审结果将择日宣判。
走出法庭的姚燕燕瞬间被涌上来的十几人包围,有等待许久的媒体、有开着直播的拍客、有热情的粉丝、还有好奇的市民。他们无一例外地保持着同一动作:高举手机,屏幕的中心,是姚燕燕略显疲惫的脸。
姚燕燕有些累了,她的眼神不停跟着手机镜头在转换,同样的问题,面对不同的手机,要重复说上几遍。但是姚燕燕依然很耐心,她寄希望于让更多的人关注到这件事,把自己的声音通过各种方式传递出去。
“出圈”的姚老师
3月31日凌晨四点多,姚燕燕就起床了,家到法院的直线距离也就一公里,就算是走着去,也就十分钟的时间。姚燕燕有点紧张,这是45岁的她第一次踏上法庭,但她知道,这不会是最后一次,“以后,跟法院打交道的日子还多着呢。”
姚燕燕想尽量保持体面,她套上了许久不穿的正装,精心化了妆,或许是因为紧张,她还把眼线化偏了一点,眼影特地选了粉红色,这能让她看起来更精神和年轻些。
开庭时间是上午九点,但不到八点,姚燕燕就出门了,她拒绝了家人陪同,只是叫了两个要好的朋友。姚燕燕说,她不想将家人牵涉其中,因为一个职称评选问题,衍生出的问题已经够多了。
姚燕燕俨然成了当地的“名人”。就连路边小吃店的老板,提起姚燕燕,也能说上一两句关于她的传言,“知道那个姚老师,跟我们教育局杠上了。”
山阳区,北依太行山,与山西接壤,南临黄河,与郑州、洛阳隔河相望,总面积65.7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不足30万人。网络发声、实名举报、跟教育局对簿公堂,姚燕燕的这一系列“出圈”做法,就像在这座安静小城的湖面上扔下了一块不小的石头,激起的涟漪迟迟未能散去。
姚燕燕是“名人”这一说法很快得到了验证。十一点,庭审结束,就在姚燕燕站在路边接受媒体群采的一刻,还有不少骑着电动车的市民,纷纷停下车拿出了手机,拍一张照片,随手发一个朋友圈:“原来抖音里的姚老师,是她!”陡降的小雨也没能浇灭看客们的热情。用姚燕燕的话说,山阳区很小,抬头见面的,可能就是亲戚的亲戚,朋友的朋友。
从质疑职称评选不公到自证未撒谎
时间倒退至3月22日,正在上课的姚燕燕接到学校通知“从今天开始停课,配合接受教育局相关调查。”虽然是停课,但是姚燕燕需要每天按照正常的上班点呆在学校办公室,以便能随时随地接受谈话。虽然之前被诫勉谈话的原焦作市第十七中学的校长刘爱国已经因病请辞,但是对于姚燕燕的谈话,却并没有因为刘爱国的离开而停止。
姚燕燕说,所有的谈话内容无外乎三点:第一,认错;第二,撤诉;第三,删除抖音视频。如果姚燕燕按照他们所言,认错、撤诉、删除视频,对方允诺她下周便能返回学校授课,反之,则会受到更严重的处分。“让你挑不出毛病的处分”“鱼死网破”,在姚燕燕提供的跟一位男性的谈话录音中,对方曾有如此言论的表达。3月29日,焦作市第十七中学发布通告:免去姚燕燕班主任职务、要求其删除短视频中不实言论、写深刻检查以及停课配合调查的处理、处分。
姚燕燕觉得,事情走到现在这步,已经完全超出了自己的想象,她经常问自己,怎么就走到现在这一步了?自己的初衷只不过是想要一个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结果而已。而现在,很多事已经变成了“不得不这么做”。
姚燕燕不准备妥协,也绝不认错。在她看来,从刚开始的职称评选问题,慢慢演变成了如何自证没有撒谎的问题,如果自己就范低头认错的话,那就证明了自己之前所述皆为谎言。而姚燕燕现在所做的一切,都是在证明“我没有撒谎!”“只有证明了我没有撒谎,我以后才能继续站在讲台上,给我的孩子们讲课。”
一场火药味十足的庭审
开庭时间定在了九点,但八点半的时候,试图进入姚燕燕一案庭审现场旁听的人,就已经在门口排起了“长龙”。经过身份核对、安检等环节,新时报记者得以以旁听身份进入,并旁听了案件全过程。
庭审中,该案主要围绕两个关键问题进行了辩论,被告方、原告方进行答辩——1.此案是否属于行政诉讼案件?2.被告方山阳区教育局,是否对原告方姚燕燕有回复的相关责任。
在法庭辩论阶段,山阳区教育局代理律师坚持认为,此案不属于行政诉讼范畴,而应当被视作信访案件。据他陈述,此案分两个步骤:姚燕燕第一阶段,通过抖音、书面等方式,对校方高级职称评定的相关内容提出质疑,而教育局对于该信访事项,已经出具了相关的信访意见,姚燕燕在书面回复中有签字,可以证明其已经收到该内容,其后行为都应当被视作重复信访。
姚燕燕的代理律师则指出,按照山阳区教育局一方的代理意见,教师针对自身遭遇进行救济的途径,就只剩信访一种途径,而在实际操作中,教师针对教育申诉的途径有多种,信访只是其中一个途径,姚燕燕之前进行信访的行为,与其随后通过诉讼要求对相关教育部门行政不作为的做法,并不冲突。
进入庭审后期,双方火药味渐浓。被告方代理律师认为,姚燕燕作为人民教师,在信访过程中,存在故意隐瞒情况,通过舆论引发关注等行为,让山阳区法院误以为该案属于行政诉讼范畴,误将案件归纳为行政诉讼案件,明显是在浪费诉讼资源,违背了公平正义原则。
但姚燕燕本人对这种说法进行了驳斥。在她看来,在信访阶段,她一直未能得到教育局的相关书面回应,在后续获得新的关键证据后,她才决定发起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姚燕燕当庭表示,在该案筹备审理之初,其选择沉默,但教育局一方一直在使用各种方法,强制要求其认错道歉、删除相关视频、撤诉,并通过行政施压的方式,免去其班主任职务、对其停课,甚至威胁她会受到更严厉的惩罚。但她本人的诉求,始终是要求针对当地教育局不作为进行追责,属于行政诉讼的范畴,因为教育局的监管责任不光在于监管教师,也包含对于教育机构的监管。
姚燕燕坦言,自己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可能抗争到最后,我会被开除,如果真的走到了那一天,我也不会再有任何留恋。”但姚燕燕舍不得,她还想将现在带的这届孩子,教到毕业,送进高中。
(新时报记者梅寒 陈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