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点击这里免费订阅学科竞赛信息
学科竞赛网讯昨日,上海交通大学和复旦大学2校2021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压轴出炉!目前36校强基计划招生简章已全部公布!自主选拔信息平台第一时间为大家同步,大家可进入两所高校强基交流群与想要报考的学子一起讨论交流,会有专业老师为大家进行分析!
长按上方二维码直接进上交大强基交流群
长按上方二维码直接进复旦强基交流群
话不多说,我们一起来看两校的强基招生简章吧!
上海交通大学
为全面落实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基础学科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经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也称“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旨在为国家重大战略领域输送后备人才。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主要选拔“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学生应符合202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强烈的专业兴趣、科研志向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各省(区、市)申请报名考生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高考成绩优异的考生
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区、市)为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且高考成绩达到我校在该省(区、市)强基计划招生入围标准。
第二类:相关学科领域具有突出才能和表现的考生
达到以下条件可破格入围校考:
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全国决赛二等奖及以上(获奖名单以中国科协(http://gs.cyscc.org/)公示为准),且高考成绩不低于所在省(区、市)本科一批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合并录取批次省(区、市)为单独划定相应分数线)。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我校2010年成立了“致远学院”,同年以其为依托的上海交通大学“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被正式纳入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2014年开始实施致远工科荣誉计划,2015年开始实施致远医科荣誉计划。2018年,在教育部“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实施十年总结评价中,学院代表上海交通大学获线上线下全优评价,得到教育部与评审专家们的高度肯定。
结合文件精神,此次我校数学与应用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科学、生物医学科学、工程力学等六个学科将以“致远学院”为支撑开展“强基计划”,同时度身定制极具特色的“4+4”或“4+5(含海外学习)”本博培养模式,为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2021年我校强基计划具体分省计划见报名系统,具体招生专业和科类(选考要求)见下表: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01
报名时间和办法
考生可登录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https://bm.chsi.com.cn/jcxkzs/sch/10248),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4月30日24时(以平台开放时间为准),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在本批次兼报其他高校。
02
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03
入围校考办法
6月10日-6月20日,考生进行校考确认并签订承诺书。对于确认校考的第一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按分省招生计划数的6倍确定各省入围我校考核考生名单(末位同分都予以入围)。考生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须达到我校对第一类考生的最低要求。
对于确认校考的第二类考生,达到学校破格入围的条件和相应高考成绩要求,即可入围。
04
高校考核
校考入围名单确定后将举行高校考核(含综合面试和体育测试)。具体时间安排详见准考证。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含科研潜质及创新素养评估,主要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表达能力和创新思维等。考生综合素质档案将提供给面试专家,作为面试评分的重要参考。面试采取专家、考生“双随机”抽签的方式,全程录音录像。
第二类考生结合学科特长单独考核。
体育测试
体育测试项目包括身高体重(BMI)、坐位体前屈、立定跳远、1分钟跳绳,体育测试成绩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排序的依据,体育测试无故缺席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具体测试方案见附件。(点击“阅读原文”,下载简章底部附件)
学校考核工作方案将视本地疫情防控情况可能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再行通知。
05
录取办法
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高考成绩占比为85%、高校考核成绩占比为15%。
综合成绩(满分1000)=高考成绩/高考成绩满分*8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高校考核成绩(折算为满分15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第一类依据高考成绩入围的考生,依据分省强基计划数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强基计划拟认定名单。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再依次以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高考语文成绩、体育测试成绩排序。录取专业采用“专业志愿平行”,分数优先原则,不设级差分。对达到综合成绩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达到所填报专业分数要求、且愿意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
对于第二类竞赛获奖考生,综合成绩达到本省(区、市)第一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予以认定,其录取专业参考综合成绩及竞赛成绩。该类考生不占用第一类考生计划。
强基计划预录取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报各省级招办审核后,方可录取。
2021年7月5日前,我校将公布认定结果。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省(区、市)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本省(区、市)后续各批次高考志愿录取。
四、培养特色
一支撑:以致远学院涵盖数、理、化、生、计算机、医学等基础学科的拔尖培养基地为支撑,充分发挥十余年拔尖人才培养的经验,结合各院系特色,为学生提供最坚实的基础。
双协同:构建校院双协同的人才培养质控体系,通过院系的持续跟踪及学校的定期调研,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为学生成长保驾护航。
三融合:专业融合,通过交叉课程模块、辅修专业、本科生研究计划(PRP)等打开专业边界,研究生阶段更是围绕国家重点领域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既可以继续在原学科深造,也可以选择进入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关键领域相关工科学科交叉培养。打造“4+4”或“4+5(含海外)”的本博贯通培养模式,鼓励优秀本科生提前修读研究生课程。科教融合,注重科研训练,鼓励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前沿研究中心为本科生提供科研平台。
四模式:导师制,为学生配备高层次人才作为导师或班主任,在学业、研究、就业等方面给予全方位的引领与指导;奖助制,提供丰富多样的奖助学金激励,为学生的学习生活、学术交流等提供充足的保障;动态化,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掌握学生动态给予最合适的培养方式;个性化,为学生打造多元化成才路径,鼓励院系实行“一人一案”的个性化培养。
五育人:以价值引领、知识探究、能力建设、人格养成的培养理念为牵引,将思政与培养相结合,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将个性化与均衡化相结合,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各专业培养方案咨询方式详见本科招生网。
五、其他说明
(一)强基计划录取考生入学后原则上仅可在本校强基计划招生专业范围内转相近专业,同时将按照培养方案规定实行阶段性考核和分流机制。考察不合格者将退出强基计划,转入同专业普通班。空出的名额,可从校内相近专业补充学习成绩优秀且有意愿加入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进入计划内培养。
(二)关于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对于已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直接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对于尚未建立省级统一信息平台的省份,将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本地各中学报考学生的综合素质档案后,统一上传至强基计划报名系统。
(三)对于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3年内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的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选拔测试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高校考核且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五)报名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身体条件须满足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专业的规定及要求。
(六)我校强基计划各项工作按照教育部相关政策执行,如遇政策调整,则按新政执行并及时公布。
(七)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强基计划等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
六、监督保障机制
(一)成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领导小组领导强基计划整体培养工作,设立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工作小组负责强基计划的组织与实施。具体招生改革试点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我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招生方案公开、选拔方法公平、录取标准公示。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上海交通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接受上海交通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七、咨询方式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800号新行政B楼333室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00240
招生咨询电话:021-34200000
传真:021-34207255
电子邮箱:zsb@sjtu.edu.cn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网:
http://admissions.sjtu.edu.cn
官方微信公众号:上交大(apply_SJTU)
上海交通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4206217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gaokao.chsi.com.cn
本简章解释权属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上海交通大学招生办公室
2021年4月
复旦大学
为全面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经教育部批准,我校2021年继续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即“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加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探索多维度考核评价模式,选拔一批有志向、有兴趣、有天赋的青年学生,培养成为为国担当,能承担科技创新、科教兴国重任的掌握未来的复旦人。
一、招生对象及报名条件
在我校安排强基计划招生的省份,符合所在省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有志于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的以下两类高中毕业生均可申请报名:
A类:综合素质优秀、成绩优异的考生;
B类:基础学科拔尖,在高中阶段获得数学、物理或化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的考生。
报考我校强基计划的考生不能兼报其他高校强基计划。
二、招生专业
分省招生计划数以我校强基计划报名平台中公布为准。
三、报名方式与选拔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于4月12日至4月30日登录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报名平台,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
(二)考生参加统一高考
(三)入围校测办法
1.考生须于6月10日-6月20日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校测考试确认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放弃、未确认或未完成承诺书签订的考生,不再进入后续选拔环节。
2.入围校测名单将于6月下旬确定:
(1)对于高考成绩(不含任何政策加分,下同)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照该省份单独划定的相应分数线执行,下同)的A类考生,依据高考成绩,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6倍确定入围校测考生名单(末位同分均可入围);
(2)对于高考成绩达到生源地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B类考生,可破格入围校测。
(四)校测考核
7月4日前(具体安排另行通知)举行校测(含笔试、面试和体质测试):
1.A类考生根据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参加笔试,满分100分,按分省分专业计划数的2倍划定笔试合格线:笔试合格方可参加面试,笔试不合格不再参加后续选拔环节、不计校测成绩。
2.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入围考生进行面试,专家、考生以“双随机”抽签方式配对,面试全程录音录像。
3.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将在面试过程中作为重要参考资料,面试前安排充足时间由面试专家审阅。
4.校测成绩满分为150分。
5.体质测试将于面试后进行,体质测试成绩将作为综合成绩同分情况下的排序依据之一;考生不可无故缺席体质测试,否则取消校测成绩。
(五)录取办法
1.作为录取依据的综合成绩由高考成绩(占85%)、校测成绩(占15%)组成:
综合成绩=高考成绩÷高考满分×850+校测成绩
2.确定录取名单:
对于A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专业志愿和分省计划数确定预录取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体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高考语文成绩、高考数学成绩、高考外语成绩确定位次。
对于B类考生,综合成绩达到生源地A类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的,我校追加计划予以录取。
3.强基计划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送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高考志愿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按高考志愿填报规则参加后续各批次志愿录取。
四、培养方案
学校对通过强基计划录取的学生制定单独人才培养方案和激励机制,增强学生的荣誉感和使命感。学校将为强基计划录取学生配备一流的师资,提供一流的学习条件,创造一流的学术环境和氛围,实行导师制、小班化等培养模式。对于学业优秀的学生,将在本硕博衔接培养、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同时,建立阶段性考核和动态进出机制。
五、其他说明
(一)考生上传的材料将作为面试参考材料,无需寄送纸质材料。
(二)考生综合素质档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提供。
(三)对于报名材料或综合素质档案造假或在高校考核中舞弊的考生,将取消强基计划的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已经入学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规定处理取消学籍,毕业后发现的取消毕业证、学位证。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材料认真核实,出现弄虚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采取相关措施的权利。
(四)基础医学专业录取的强基计划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专业;其他专业录取的强基考生入学后原则上本科阶段不得转到强基计划招生之外的专业就读。
(五)校测期间,考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入围校测考生若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我校提出申请,我校可酌情提供保障性路费和住宿补贴。
(六)凡参加强基计划校测的考生,必须在当地保险公司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七)视疫情防控情况,校测方案或作相应调整,另行通知。
(八)学校未委托任何个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开展包括强基计划在内的各项考试招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六、领导与监督保障机制
(一)复旦大学强基计划由学校强基计划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管理有关工作。
(二)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在实施本简章的过程中做到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入围校测标准、录取标准等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公示。
(四)复旦大学强基计划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复旦大学监察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