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甲骨报道”记者
持续近半年,备受舆论关注的河南焦作山阳区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诉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有了最新进展。4月12日下午,女教师姚燕燕收到了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裁判文书。
山阳区人民法院认为,因姚燕燕提起的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姚燕燕的起诉。同时,针对山阳区教育局在处理姚燕燕申诉工作中的相关问题,山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山阳区教育局发出司法建议书,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依法处理。
那么,区教育局为何没有在30日内回复申诉?十七中的教师职称评选推荐方案到底合不合规?评选推荐过程有没有问题”等等,成为广大网友关注的焦点。
真实情况到底是什么?来看映象网“甲骨报道”记者的实地调查。
【事件回顾】
自2020年10月16日起,焦作市第十七中学教师姚燕燕,通过个人账号,在网络平台发布多条视频,反映本人在参加学校教师高级职称评选推荐中,受到的“不公平待遇”,引发社会公众关注、讨论。
为查明真相,回应社会关注,山阳区第一时间成立“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调查组,进入学校开展调查工作,并于2020年11月25日和2021年1月26日至1月31日通过“今日山阳区”微信公众号、精彩山阳官方微博和区教育局、第十七中学微信公众号、抖音号等媒体平台,对外发布《调查情况通报》和《对姚燕燕反映问题的说明》,对事情予以澄清。
对此调查结果,姚燕燕不予认可,继续向当地教育和人社部门反映诉求,双方多次面对面交流反馈,但姚老师拒不认可。
2020年12月10日,姚燕燕以EMS国内特快专递方式,向区教育局局长邮寄了《教师申诉书》;2021年1月11日,姚燕燕以区教育局30日内没有向其进行书面答复,属于行政不作为为由,将区教育局起诉至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21年3月31日,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双方进行了充分辩论,法院决定择日裁决。
2021年4月12日下午,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驳回原告姚燕燕的起诉,如果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交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姚燕燕表示不服,将继续上诉。
【疑问一】为何姚燕燕老师向教育局申诉超过30日却未得到回复?
对于姚老师状告区教育局行政不作为一案,区教育局人事科科长张慧芳接受映象网“甲骨报道”记者采访。
张慧芳说,区教育局在去年10月30日就书面告知姚老师接受了其信访举报,并随之成立调查组开展工作。期间针对姚老师的信访诉求,我们也多次与其面对面沟通反馈。
“2020年11月14日,姚老师在《信访问题反馈意见书》上也签署了意见,11月21日区教育局与相关部门,共同向姚老师进行了公开答复反馈。”张慧芳表示,调查通报也通过“今日山阳区”等网络平台,向社会公开发布,履行了信访职责。
那么,为何当姚老师向教育局申诉超过30日,却未得到回复?
张慧芳认为,姚老师邮寄的《教师申述书》,所反映内容此前已经多次向本人及社会公众进行明确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和《教师信访工作办法》相关规定,这种行为属于重复信访,可以不再受理,故没有再给姚老师本人回复。
张慧芳说,我方律师认为,“姚老师向法院递交的《行政起诉状》中,刻意隐瞒了区教育局已依法履职对其信访诉求进行答复的事实,导致了本应由信访程序处理的事项,被人民法院受理。”
对于上述说法,姚老师却不认可。
“之所以状告区教育局就是想要一个说法,一个反馈,目前的官方公告是给网友的,而不是给我本人。”姚老师说,我肯定要继续上诉讨个说法,因为我需要一份区教育局给我的书面答复才,可以继续往市教育局去举报。
【疑问二】职称评选推荐的依据到底合不合规?
从当地教育局发布的公告来看,《第十七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竞评(聘)实施方案》,是在2018年教代会上,由76名教师代表集体举手通过的,包括姚燕燕本人,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具有法律效力。
那么为何姚老师却说会议表决方式是“不同意者请举手”?映象网记者从学校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姚老师和其他老师集体举手表决。
十七中学副校长原云霞说,如果真的像姚老师所说,表决方式为“不同意者举手”,那么大家都举手了,就代表方案未通过,那这个方案又怎么能从2018年延用至今呢?
对于官方提供的教代会的照片,姚老师向记者提出两点疑问:
“对于一个学校而言,召开会议次数频繁,举手不举手也因事件不同而改变方式,比如前两天学校开的教代会,推选先进个人时,问大家看完了吗?看完的请举手,举手时就拍了一张照片。”姚老师坦言,那么如何证明这是2018年9月28日的教代会照片?如何证明举手就是同意通过呢?
姚老师说,在参会人数上她也保持质疑,通报上称参加会议共76人。作为一名每天站在讲台教书的班主任来说,一个教室能容纳多少学生,能呈现出一个什么样的座位情况我一清二楚。“76人相当于我的1.5个班,过道上都会坐满学生。官宣上所提供的照片,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我都看不出有76人。”
【疑问三】十七中教师职称评选推荐过程有没有问题?
原云霞接受映象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学校的职称竞评(聘)考评项目,包括职业道德(5分)、工作量及完成情况(15分)、教育教学成绩(60分)、荣誉资历(5分+附加分)和民主测评(15分)等五大项,2018年教代会通过后已使用三年。
2020年,十七中共有17名教师参加评选,上级分配名额6个。经过评选,总积分最高为119.82分,最低为105.40分;姚燕燕总分为113.91分,在17名申报教师中排名第7。
原云霞说,在工作量、教学业绩和荣誉资质方面,参评老师对自己能积多少分心里都很清楚,不存在异议。
学校的民主测评共15分,分教师、考核小组和校领导三个层面,每个层面5分,考核小组由校级领导、业务和人事负责人、教师代表(不少于二分之一)组成。
原云霞说,2020年10月15日下午,全体教师、考核小组、校领导进行民主测评,当晚统计了投票结果,10月16日在学校公示。
经记者查看资料,姚燕燕民主测评得票分别为:15名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投票,姚燕燕得6票,排名第6;11名考核小组成员投票,姚燕燕得1票,排名第13;231名教师投票,姚燕燕得56票,排名第12。
不难看出,校领导和处室负责人投票并不少,姚燕燕主要失分于同事和评委。
“后来经过调查组调查,民主测评程序公开透明,未发现拉票贿选、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原云霞坦言,学校在2020年的职称评选过程中,存在工作不严谨、不细致的问题,比如,在公示时出现漏字、漏写监督举报电话现象,没有将入选人员名单单独列出。
针对以上问题,2021年1月28日,区教育局党组在十七中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公开宣布了《关于对第十七中学职称推荐与申报工作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针对学校在此次教师职称评审推荐工作中的不严谨问题,予以校长诫勉谈话,分管副校长提醒谈话,政教处长诫勉谈话纪律处分,并责令3名同志在大会上做了深刻检查。
对于区教育局宣布的《处理决定》姚老师并不认同。
“漏写监督举报电话现象,没有将入选人员名单单独列出等问题就是推荐流程的程序有问题。”她坦言,学校的推荐、参评、投票的机制都没有问题,但在投票的过程中操作存在问题。
除了要对相关人员进行依法处理,也应当宣布结果无效重新评比。
【疑问四】姚燕燕反映自己积分排名第2,但是在投票环节被淘汰,是不是事实?
从十七中职称评选情况来看,只要符合评选资格,均能参加评选,在分项积分时没有时间差和排名,没有实行逐步淘汰,学校只根据五大项总积分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经记者调取资料并统计,姚燕燕五项积分及排名如下:
职业道德得5分,居第1名;工作量及完成得15分,居第1名;荣誉资历得46.8分,居第2名;教育教学业绩得42.25分,居第16名;民主测评得4.87分,居第13名。
姚燕燕前3项成绩不俗,但记者发现,17名参评教师职业道德得分均为满分5分,并列第1。
工作量及完成情况15分,明细为3个分项,一是工作量及完成情况,17名教师均得满分3分;二是超工作量及管理工作,6名教师得满分4分,姚燕燕是其中之一;三是班主任及学生管理,5名教师得满分8分,姚燕燕是其中之一。
综合可分析,姚燕燕教育教学业绩得分过低,排倒数第2名,而教育教学业绩总分60分,得50分以上的教师有3名,49分以上教师有3名,姚燕燕仅得42.249分,与最高分相差达8.535分,成为姚燕燕落选的关键。
231名教师参与教师测评投票,姚燕燕得56票,排倒数第2名,与最高得票教师相比少121票,丢失群众投票太多。
姚老师称,评选结束后,领导告诉她大家不给她投票,应该找找自己的原因。姚老师认为,领导这番话的含义是,她不会搞人际关系,才导致自己落选,既然如此个人积分的排名又有什么意义呢?
【记者手记】
教师职称评审,鼓励的是立足三尺讲台,激励的是传承师德师风,奖励的是桃李芬芳。
国家出台普惠性制度,是为了提高工作待遇,让更多人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国家出台竞争性制度,是为了激励埋头苦干、多出绩效成果,浓厚比学赶超氛围。
真相总会浮出水面,在更加透明、更加自由的互联网时代,每个公民都有权发声,但前提必须是依据事实,依据法律。
希望校园早日归于平静,映象网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