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的苑同学,今年上小学三年级,被老师揪头发揪成了皮骨分离,前后7次穿刺,出血量1000毫升,构成轻伤二级。四问老师两问校长:小学生被“利爪”所伤,你们情何以堪?
一、四问常老师
这位老师姓常,教的是信息课,揪孩子头发的原因是孩子上课说话。我想问问这位常老师:你对职业不满吗?你跟家长有仇吗?你与学生有怨吗?你的生活不顺吗?
如果你对职业不满,赶紧辞职出校,换一份工作;如果你跟家长有仇,私信家长单挑,立下生死状;如果你与学生有怨,莫欺未成年人,十年后再战;如果你的生活不顺,请你莫要迁怒,学生何罪之有?
二、三断常老师
一个又一个,三个孩子被你揪着头发,扯过七八排,上了讲台,如此熟练的手法,你要说你是初犯,我绝对不信。要说你是上瘾,我反而有可能会信。这是一断,断你绝非初犯。
老师春风化雨、教书育人,你教书怎样我不知道,你对孩子施以暴行,吓得孩子不敢去学校,说你不会育人没冤枉你吧?我猜你恐怕连育己都做不到!这是二断,断你不会育人!
讲堂不是刑堂,即便是刑堂,也不会对未成年人下此毒手。有人说这是体罚过当,我认为这是恶意伤害。还记得那些不忍把疲惫心情带给学生的老师,他们在走进教室之前懂得深呼吸、正衣冠、挂微笑、健步行。你呢?人在讲台上,魂魄在何方?
你懂法吗?《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你翻过几页?这是三断,断你不懂法。
三、两问张副校长
孩子妈妈说,早在3月8日他们就已经报警。可这位涉事的常老师却一直到3月25日才被停课,这期间的17天他正常上班。从去年到今年,校园里面出现的过度体罚事件并不少。但事发之后,依然让涉事教师正常上课的我一例都没见到。请问张副校长,这是不是贵校的一贯作风?
孩子妈妈说,学校认为这是常老师的个人行为,学校没有责任。张副校长虽说不承认学校有过类似表态,但她的一句回应却让人寒了心。她说:“事情发生在我们学校,我们学校有没有责任由上级部门确定,不由家长说了算,也不由我说了算”。请问张副校长,这是不是贵校的一贯说辞?
四、两断张副校长
张副校长,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教师体罚学生,学校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构成学生轻伤二级,常老师妥妥的故意伤害,如若判刑,最低六个月。你能说得出“学校有没有责任由上级部门来定”,说明你也是个法盲。这是一断,断你不懂法。
张副校长,常老师是你们学校的老师,事情发生在你们学校。你不敢担责任也就罢了,还把上级部门推在前面挡箭。当官当的时间长了吧?忘了自己是个教育工作者了吧?这是二断,断你没担当。
金庸的《射雕英雄传》中,《九阴真经》下半部有一门武功叫做“九阴白骨爪”。从陈玄风、梅超风到周芷若、宋青书,凡练此功者无不阴狠毒辣,凡练此功者无不下场凄惨。常老师,你要步他们后尘吗?被刑拘留就是第一步。
不懂法、不育人的常老师绝非初犯;不懂法、没担当的张副校长,只爱当官。你有什么想对他们说的?来评论区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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