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第二轮集中供地延期 最高溢价率下调至15%

本报记者 陈雪波 卢志坤 北京报道

8月10日,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各区分局和天津市土地利用事务中心发布《天津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补充公告》(以下简称“《补充公告》”)。其中提到,今年第二轮集中供地挂牌出让的公告时间延长至8月31日,挂牌截止时间调整为年9月10日。而根据此前的安排,本次土地集中出让挂牌原计划截止时间为8月20日,并于8月21日、22日组织现场竞价。

此外,《补充公告》调整了本次出让的61宗地块的最高限价。《中国经营报》记者梳理发现,调整后的最高限价均有大幅下调,下调后的最高限价均不超过土地起拍价的15%。

回顾原计划,最高溢价可以达到起拍价的50%。如津滨北塘(挂)2021-1号地块起拍价为22760万元,原计划最高限价为34140万元,即最高溢价可达到50%;调整后的最高限价为26100万元,最高溢价只有14.7%。值得注意的是,在天津市今年5月的首轮集中供地中,当时最高溢价曾达到48.8%,为南开天拖一地块。

相比于首轮集中供地,天津市第二轮集中供地起始楼板价上涨了11%。与此同时,本次集中供地还对部分地块提出了开发商自持租赁的要求,其中涉及自持租赁建面的土地达到18宗,占总地块的29.5%。同时,本次参加土拍的开发企业在报名时,须提交其股东未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或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的资金来源承诺和竞买企业资信良好的资信证明。且竞买企业须由自有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经审核符合要求的方可报名参加地块竞买。

记者了解到,在今年7月23日,住建部、发改委、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8部门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提出将重点整治房地产开发、房屋买卖、住房租赁、物业服务等领域的问题,并且会对欠债逾期不还、延期交房等“问题房企”进行重点监管。

值得一提的是,原定于8月9日开展的深圳市第二轮集中供地也被宣布中止,且尚未公布开拍日期。

类似土地供应工作的调整,是否因为土地市场降温了?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就目前的调控基调看,这个说法并不成立。当前土地市场的基调依然是稳地价,而非防范地市过冷的风险。基于此,各类土地供应的工作调整,应该是从稳地价的角度进行的。“换句话说,各地溢价率的上限将有调整,双集中供地城市预计都会调整溢价率的上限,这将进一步促进第二轮拍地过程中地价的稳定。”

据了解,天津市第二轮集中供地拟出让地块共61宗,出让面积共327公顷,起始总价约533.19亿元,土地出让面积约326.86万平方米。本次《补充公告》还规定,单宗住宅用地达到最高限价后,将采用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编辑:卢志坤 校对:颜京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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