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高考报名即将开始!这七类人不得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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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5〕13号)《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等,现就2022年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规定如下。

报名条件

1.下列人员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我市常住户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应届毕业生,须于2021年10月31日(含)前取得我市常住户籍,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高三年级1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往届毕业生,须具有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毕业生,须满足高中阶段毕业1年及以上。

高中阶段同等学力考生,须参加我市统一组织的9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且各科成绩合格(合格性考试安排另文规定),并具有我市初中学校毕业证书。对于持外省初中学校毕业证书的同等学力考生,须满足初中毕业4年及以上。

(2)具有我市常住户籍和普通高中学籍,符合经教育部批准的高校少年班(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和数学英才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报考资格的非应届毕业的高中在校生,可凭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名参加普通高考。考生的高考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或数学英才班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在津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

(3)符合《关于蓝印户口学生在我市入学就读及参加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通知》(津教委中〔2009〕6号)规定的考生。

(4)在津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津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津参加高考录取。

(5)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持天津市公安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考生。

2.下列人员不得在我市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我市中等职业学校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津教委职〔2006〕22号)招收的外省市学生。

(7)其他不符合国家及我市规定的人员。

普通高等艺术(体育)院校(专业)报名条件按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现役军人报考高校,按中央军委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

报名办法

报名工作按照考生网上录入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报名信息的程序进行。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并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

1.第一阶段:网上录入报名信息

(2)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考生须确保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并将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

提交报名信息后,考生要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网上支付”缴纳高考考试费。考生网上缴费成功后,方可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否则报名无效。现场确认期间,各报考单位一律不接收现场补缴费。因本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已进行网上支付的考试费用不予退还。

2.第二阶段: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1)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考生,于2021年11月11日至11月15日期间,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籍和学历的证件及证明等,到规定的地点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我市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中学确认报名信息。我市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其学籍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学校注册地与办学地不一致的,在实际办学地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往届毕业生、同等学力考生等符合条件的其他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区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确认报名信息。

(3)报名单位须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我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由所在中学做出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地反映在考生综合素质评价表中;其他报名考生由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无工作单位的考生原则上由所属的乡镇、街道办事处)对其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由报名单位录入报名系统。各鉴定单位要对鉴定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消防员单招考生也须办理报名手续,报名程序与普通考生相同。

相关要求

1.各报名单位要严格做好资格审查

各报名单位要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并进行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中阶段照片的“三比对”;高中阶段往届生及同等学力考生等其他考生在现场确认时,报名单位须通过人脸识别、指纹采集等进行身份比对,确保报名人员为考生本人。

各报名单位须按规定对考生的资格进行审查。要将资格审查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遴选熟悉业务、秉公办事的人员专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逐一审查每位考生的资格,逐项审查考生的相关证件、证明等材料,履行签字手续,并对审查结果负责。所有审查材料要复印或拍照,永久留存备查。

2.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资格复查

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各相关单位的学籍管理部门等,须对考生的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进行逐人复查。各区考试机构须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查,资格复查人员必须逐项复查考生的报名条件,对于户籍、学籍、实际就读、证件证明材料存在疑义的考生,要协调本区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及时核实确认。复查人员要履行签字手续,并对复查结果负责。所有复查材料要复印或拍照,永久留存备查。

3.报名考生要按规定接受资格审查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接受报名单位的资格审查,不接受资格审查或不符合资格条件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本人须对填报和确认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考生在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内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考生要在高考报名信息确认表上签字确认,确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考生档案,一份在区考试机构永久留存备查。

4.各相关单位及考生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各报名单位及考生均须严格遵守我市及所在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直辖市为所在区)返津人员,要按照我市现行管理政策,经核酸检测阴性并准许自由流动后,方可进行现场确认。中高风险所在地级市返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进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报名前14天内尽量不要离津,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如疫情发生变化或防控要求有所调整,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注意事项

为方便广大考生提前做好各项相关准备,顺利完成高考报名工作,请符合条件的考生履行报名程序时注意以下事项:

要准确填报报考科类和外语语种

考生须根据自身情况,在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3个科类中任选一类作为本人的报考科类;在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6个语种中任选一种作为本人的外语语种。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等特殊类型考试的考生,请务必准确选报相应科类,若填报错误会对后续的专业测试报名、考试及录取产生影响。

要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等级性考试科目

本科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考生如报考本科高校,必须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请考生准确选择填报,如考生选择错误,将会对考生最终填报志愿及录取产生影响。

要确认各项信息的完整真实准确

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认真核对本人报名信息,并签字确认。考生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等个人重要报名信息,会影响到本人的考试、录取、入学报到等一系列事项。考生务必确保各项信息完整、真实、准确,以免影响后续的考试、录取、报到及毕业等。

要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原件进行现场确认

在进行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证明等原件,且证件证明材料均要配有相对应的考生照片。考生要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避免证件不齐而影响报考。同时,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人像比对、人脸识别、指纹采集等,主动接受报名单位的身份验证和资格审查。

要参加电子摄像和身体检查

考生要按照报名单位规定的时间进行电子摄像,并参加随后组织的身体检查。考生电子照片以考生号命名,凡未进行电子摄像者,一律不得在津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凡未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高考体检的考生,一律不得填报志愿和参加高校招生录取。

报考特殊类专业的考生须履行选报手续

报考艺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舞蹈学类(非体育舞蹈专业)、舞蹈学类(体育舞蹈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音乐类等相关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科类须选择艺术类,同时选报相应专业类别的市级统考。市级统考的考试时间为2021年12月11日至12日(考生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相关考试大纲已于2021年9月再次面向社会发布(详见招考资讯网)。报考艺术类其他专业的考生,以及市级统考基础上需继续参加专业校考的考生,科类须选择艺术类,同时应关注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按照招生院校的要求和规定的时间办理专业考试报名手续。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在高考网上报名时,科类须选择体育类,并选报体育类专业市级统考,填报相应的体育专项考试项目,考试时间为2022年4月

报考普通类本科及以上批次英语专业或有口语要求专业的考生,须选报高考英语口语测试,考试时间为2022年3月

按照教育部规定,被推荐的免试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的体育单招考生,残障单招考生,职教师资单招考生,消防单招考生也必须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不参加普通高考的单招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勾选单招考生选项,并明确具体单招类别,其他报名程序与普通类考生相同。

要遵守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

考生须严格遵守我市及所在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名确认前14天内,从中高风险地区和最新涉疫地区(以市卫健委每日公布为准)返津的人员,及天津健康码“非绿码”人员,要按照我市管理政策,提前向报名单位报备,经核酸检测阴性并准许自由流动后,按报名单位要求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前14天内有外省旅居史的返津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或出示包含核酸检测阴性信息的健康码“绿码”,方可进行现场确认。进行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按照报名单位的要求,主动出示“天津健康码”和“通信行程卡”,填写《流行病学调查表及承诺书》,并进行体温测量。考生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报名前14天内尽量不要离津,做好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安全防护。如疫情发生变化或防控要求有所调整,以最新通知要求为准。

资格审核

2022年,我市高考报名工作将根据《市招委关于天津市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津招委高发〔2021〕14号),进一步严格报名管理和资格审查。

进一步严格审核程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报名单位、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考试中心及有关单位将严格对照各类考生具体审查事项,对考生资格进行逐一审核复核。加强对应届考生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的审核,加强对往届生和同等学力考生毕业证书的审核,加强对考生本人、身份证照片和高中教育阶段照片的人证“三比对”。对于往届生、同等学力考生等社会考生在现场确认时,还要使用人脸识别设备进行身份验证,并在审核材料和报名确认表上按压指印,确保考生身份信息真实准确。在各报名单位和区招办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复查的基础上,市高招办将联合市教育行政部门、市公安部门等有关部门按照教育部和我市有关规定,逐一比对考生的相关信息,逐一审查考生的资格条件,并将所有报名数据上报至教育部,进行跨省重复报名和违规情况筛查,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

进一步严格违规处理

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应当按照规定准确无误地提供报名所需的各种信息,不得提供虚假信息以达成报名要求,否则按违规违纪处理。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身份证、假学籍、假照片等虚假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证书等虚假材料获取高考资格的,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

对于在资格审查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各区面向社会公布2022年高考报名举报电话,欢迎各界人士监督举报违规的个人及单位,一旦核实无误,将继续坚持“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各区咨询举报电话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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