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发放调查问卷420余份,在和平区纪委监委、驻市国资委党委纪检监察组和市管企业纪检监察干部,以及部分监督对象范围内开展问卷调查,对所联系地区、单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情况进行评价。这是第一监督检查室落实天津市纪委监委作风建设专项内部督查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之一。
近期,天津市纪委监委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第九轮内部督查暨作风建设专项内部督查,对标“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铁军的标准,聚焦各类作风问题,对全系统进行政治体检,切实抓好问题整改。
“我们结合正在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结合市委讲担当促作为抓落实、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问题专项行动,对前八轮内部督查中发现的作风建设方面存在问题、近年来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关于作风问题的线索反映和查处情况进行了梳理归纳,确定了‘四个聚焦’和‘十五看’的重点督查内容。”天津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负责同志介绍。
据了解,此轮内部督查重点聚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情况、持续深入治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常态化整治不作为不担当问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看是否从政治的高度理解和把握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看是否存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看“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是否存在担当精神不足、头雁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看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是否到位等。
此轮内部督查采取自查自纠和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对照重点督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纪检监察干部中是否存在作风建设方面的问题,特别是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抓早抓小,对隐形变异问题要保持警惕,以全面自查为契机,持之以恒深化作风建设。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依托市纪委监委各监督检查室成立8个督查组,结合日常监督了解的情况,灵活采取交叉互查、协作组统配查、暗访抽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对本室联系单位开展作风建设专项内部督查。
针对专项内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查组将以问题清单的方式向相关被督查单位进行书面反馈,明确要求各被督查单位限期整改。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和各监督检查室加强对被督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地落实。对专项内部督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和共性问题,将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