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育:一边降低伦理成本,一边说是为你好

文|十三姐

看到四川的“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这个新闻,我竟有点感慨生不逢时。

如果这政策早出来十几年,我可能就直接去精子库挑一个大聪明了,谁还结婚啊!后来一想也不一定,我这人开窍晚,没个十年婚姻修炼,还真不敢说自己有底气这么干。

不过我们不要去把它理解为“鼓励大家不结婚就去生孩子”,其实这种政策是为了顺应时代,没有鼓励不结婚的意思。

反正就算它不鼓励,大家也不结婚。

所以我们还是要理解它的本质:它没有鼓励不结婚,它是在鼓励生育。

关于结婚和生育的关系认知,我们这一代人可能落后了。我们二十多岁的时候,没人敢想象有一天结婚可以和生孩子脱钩。同样,我们现在也无法想象人类进化到一定程度会发生什么,也许未来男人也能生娃,说不定还可以进化成卵生,无痛分娩,人工智能辅助,花样多了去了,到时结婚的意义在哪。

这个政策可以说是彻底开启了对婚姻制度和结婚证的公开侮辱。

但每个时代有每个时代的重心,一切为宏大目标服务呗,所以我觉得这个政策本身也没什么值得多推敲的。

但有一点我比较纳闷的是:每次一有这类新闻出来,他们就喜欢上价值,说什么“这是出于尊重妇女意愿、保障女性权益”。

害,其实大家都明白怎么回事,还不如直接说:“就是想留住未婚先孕的那一部分人,就是为了提高点生育率”......大家都真诚点不好嘛。

可你一说“是为了女性好”,我就有点不太明白了。

恕我直言,我看不出这政策怎么保护女性权益了。可能有人觉得一个女人不结婚也可以自由决定生不生孩子,这就等于赐予了女性绝对的生育自由。

好家伙,这届女性连离婚自由都没有,先被赐予了生育自由。

一条政策要周全妥当万无一失才叫好政策,如果只有出发点好,那和“你妈觉得你冷”没什么区别。

我感觉这就好比为了保护一个人的头不受到撞击,于是给她整个人套一个钛合金笼子,然后敲锣打鼓宣布:太好啦,她的头得到了很好的保护!

头是被保护了,整个人不好了没人管了。

生孩子的权利被保障了,其他权益没人管了。

如果这也叫保障女性权益的话,婚姻法可以直接作废。

真正“保障女性权益”,怎么能这么简单粗暴来一个“不结婚也能生孩子”就完了?好多关联因素和随之而来的后果得考虑吧,相关政策法规得跟上吧。

比如很多人会关心“婚外生子”到底是在保障谁的权益。

所以是不是首先得规定“非婚生育的男女双方都是单身”才能适用这法规?否则,一个已婚男人和一个单身女人去生个娃,或者一个已婚女人和一个单身男人去生个娃,又或者两个已婚的人跑出去生个娃......

好家伙,排列组合多着呢,到时候谁的权益不是权益,你到底该保护哪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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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比如,未婚女性生下孩子后很可能就成了单亲妈妈,工作和带娃兼顾,要承担抚养义务。别说以后了,现在很多企业同工同酬和育龄女性权益都不一定能被保障,以后连未婚的都不敢招了,怕你随时直接生个孩子。

宣布未婚可以生子的同时,国家对企业有更严格的性别歧视管理和处罚规定吗?我没听说。

生孩子从来都不是保障女性权益的加分项,何必要拿“保障女性权益”做诱饵来劝人生孩子?

又比如:一旦没有结婚证的约束,有的“未婚爸爸”一看有娃就逃避责任,抚养义务如何去监督......这又是保障了谁呢。

思来想去觉得不对劲,怎么感觉好像是在保障男性的权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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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硬说是“为了保护女性权益”,顶多就是保护了极少数不婚主义又想要个孩子的女性。那可就更要掂量一下了,如果越来越多女性都选择走这条路的话,近4000万剩男何去何从,将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也说不准。

估计也会有人说“这是和国际接轨”,会说某某国早就这样了,人家非婚生子比重很高blablabla......哦,你怎么不去看看某某国的生育福利、相关法律、女性孕产期哺乳期待遇、育儿和教育环境等等等等......对标的时候不能盲人摸象。

先不说政策了,单纯从女性视角出发,不少嘴上说“不想结婚只想要个孩子”的女人有点“异想天开”的味道。孩子是一个人,不是宠物,成长离不开大环境的影响,恩格斯说过:孩子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就不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关系的稳定。

抛开哲学、经济学、人类学和心理学,就说人的本质吧,人类就是双性繁殖的生物,你可以指望一个孩子在不知道爸爸是谁的情况下健康长大,但一个还行,这样的孩子一多,会怎样?

政策都是好政策,因为都是顺应时代、符合国情、推动改革的。可政策应是环环相扣的,得以人为本,不是以完成kpi为本。如果保障不了大多数女性的普遍权益,那就直接硬性规定就完了,大家都能接受,但可别说“都是为你好”了。

标签: 婚姻 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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