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商业活动,我向来主张“法无禁止即可为”。
你比方说茅台和德芙推出35元2颗的巧克力,我觉得很好,富含有1000多种微量元素的茅台,搞个联名怎么了?
现在茅台疯狂和各种饮料、糖果商联名,也是模仿LV的路线,反正不坑穷人,无可指摘。
哪怕它哪天和开塞露合作,搞出个“茅塞顿开”的联名药,也是可以的嘛。
再说,疯狂联名,不仅刺激了消费,还非常有利于化解贵州的债务问题。
甚至,瓦解了某些群体对茅台的迷信——一想到那么多普通群众都能接触茅台,酒桌上的那种颐指气使,说不定还能变得谦卑一点。
但是,预制菜进校园这件事,我就有些看法了。
9月以来,越来越多的预制菜进入了校园。
家长反对,媒体反对,甚至不少专家反对,但都没有什么用。
毕竟孩子吃什么饭,订哪家公司的餐,家长说了也不算。
问,就是公正招标。
问,就是会有监督的。
但问题是,实际操作又是怎么一回事呢?
这个问题,连我们的特色专家都表示很是问题。
首先,预制菜进校园,并不是一个市场行为,而是“非自愿但服从”行为。
作为消费者的学生,并没有什么挑选的权利和议价的能力。
20一份,回家通知家长交钱,就是那么简单粗暴。
你不买,那可能等待学生的就是“别的孩子都买了,你搞什么特殊”、“就xx家长的小孩事多”的心理压力。
同时还有“你不买,那你在学校的饮食安全可得不到保障哦”的软刀子话术。
再来看我们的预制菜水平。
目前,我国的《食品安全法》对预制菜相关的法律规定并不完善,实践中,预制菜里有大量的添加剂。
其中不乏“科技与狠货”。
很多预制菜的保质期,竟然高达12个月!
这还新鲜吗,这能对孩子的胃负责吗?
冻肉、超量添加、脏物混入、高温封塑,辣味盖臭、鼠头鸭脖……这都是曾被曝光过的。
至于招标这件事,我想可能有程序合法的,但在很多地方,也不乏权钱开路的。
过去家长们不放心,还能自己冲进食堂挖掘真相,有了预制菜,好了,家长哪里知道工厂在哪...
为什么要用预制菜?
最大的实惠,就是可以省去人工费,设备费,能源费,且极大增加利润。
而用了预制菜就能保证安全吗?
不好意思,我自己从小到大,一路经历过了三鹿,苏丹红,老坛酸菜,僵尸肉……
民族感情被深深地伤害过,至今不能痊愈,且实在不愿意下一代接着经历。
卖预制菜的少说有几万家企业,我想请问哪个监管者敢用自己生命,去拍这个安全的胸脯?
我想就连往海里面排辐射的小日本,都不会强制给自己的小孩吃这种东西。
可惜,现在的预制菜已经无孔不入了,外卖、酒店、食堂,几乎都有。
但我们是大人,有一定鉴别能力,或迫于无奈,或知情默认。
而孩子应该有他们选择的权利。
既然可以安全推广,那为何我们要把学生推到前面,让学生先吃?
先从机关、企事业单位推广不好吗?
先让校长试吃一年,然后做个体检看看呢?
总得先摸着石头过河吧?
如果一篇文章不足以撼动利益,守护食品安全,那我就一直写下去!
因为我们不能自己这一代的遗憾,延续到下一代身上。
不能让孩子先过河!
这是一个人的良知,也是一个民族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