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发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结合本院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岗位空缺情况,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有关规定,2021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层次、紧缺专业人才和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岗位条件、各岗位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1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6年1月30日以后出生)。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征得工作单位的同意,由具有用人权限的单位(部门)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
三、报名、资格审核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1月31日9:00-2月2日16:00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需提交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照片电子版、身份证扫描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扫描件(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扫描件、《2021年山东服装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扫描件、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在职人员应聘的,须同时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扫描件。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截止为2021年2月2日16:00,报名时间以邮箱系统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递交全部报名材料的视为无效报名材料,无效报名材料不予审核。请各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防止因网络等其它原因影响报名结果。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前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等相关材料的,或提供资格审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如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查实后将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资格审核
审核时间:2021年1月31日11:00—2月3日16:00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本科及以上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3.2021届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毕业学校核发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择业期(2019届、2020届)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交就业报到证扫描件;
4.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4);
5.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须提供由基层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材料扫描件;
6.招聘岗位有其他特殊要求的,应根据具体要求提供相应的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的扫描件;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须提供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样式见附件5)、用人单位工资证明(样式见附件6)。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工作年限均截止到2020年12月31日。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三)网上集中缴费
缴费时间:2021年2月1日9:00—2月4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网上集中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每场次70元。
缴费成功的笔试人员和获准参加直接面试人员,学院将根据情况,将《准考证》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考生下载后自行打印。
四、考试
面向研究生学历岗位、实习指导教师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他招聘岗位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经学院研究并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后,可以降低或取消开考比例。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具体事宜请关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告)。
应聘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计划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对不足1:3比例进入面试的岗位,以实际人数参加面试。因自动弃权等原因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成绩并列人员同时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上公布。
参加笔试和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人选。直接参加面试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人选。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
学院成立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必要时进行加试,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其中对考察对象的档案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曾公开发表错误言论或恶意传播不实信息,造成负面影响的,对所提供的证明材料弄虚造假的,一经查实,视为考察不合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同一岗位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服装职业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山东服装职业学院提出聘用意见,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时间:2021年1月31日至2月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6:30
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2021年1月25日
来源:山东服装职业学院
责任编辑:沫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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