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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其情节严重对相关民办幼儿园不予年检直至取消其办园资格;对于涉事保教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绩效工资、辞退并列入永不录用黑名单直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
加强民办幼儿园师德教育
防范幼教管理不良事件发生的
通知
各旗县区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管理部门:
近日,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一所民办幼儿园发生一起疑似保教人员在管理幼儿过程中行为不当,家长质疑虐童,引发舆论关注的事件。类似事件近年来在我市已有发生。市教育局对此高度重视,已责成承担属地管理责任的新城区教育局协调相关部门开展调查,查清事实,妥善处理。同时,要求全市各旗县区针对此情况开展自查,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严格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入职门槛,入职教师、保育员必须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保育员资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二、加强民办幼儿园教师、保育员职业道德素养日常培养培训,各园除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培训外要有计划地自行开展园本培训。严格落实日常考核、监督和奖惩管理。
三、结合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的有关“师德修身”专题教育活动,特别是针对近年来发生在我市及国内其他地区的虐童等幼教管理不良事件,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强化预防,进一步提升师德师风建设水平。
四、提高幼儿园教职工待遇,多渠道为教职工谋福利,切实落实劳动保障制度,真正做到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事业留人。
五、对疑似发生虐童事故的民办幼儿园,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依法依规及时妥善处理。不得隐瞒问题甚至包庇当事幼儿园,必须通报情况,视其情节严重对相关民办幼儿园不予年检直至取消其办园资格;对于涉事保教人员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扣除绩效工资、辞退并列入永不录用黑名单直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六、属地教育部门和相关幼儿园要依法妥善处理好涉及受害幼儿心理及家庭的后续问题,避免造成乃至扩大恶劣影响。
目前,该事件虽然尚在调查过程中,尚无确定的调查结论,但是无论结果如何,都反映出幼儿园管理问题具有一定的舆论敏感性,一直受到社会高度关注。各属地教育局应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监管,制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同时,帮助幼儿园建立防范管理风险的预防机制,确保规范办园、平安办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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