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将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挂钩

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北京3月18日讯(记者 高众 林焕新)在教育部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了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情况。谈及“谁来评”的问题,吕玉刚说:“《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明确提出,要建立党委政府领导、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部门协同、多方参与的组织实施机制。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并且要求要组建高水平、相对稳定的专业化的质量评价队伍,确保评价的有效、高质量的实施。”

吕玉刚表示,《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特别强调,要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运用的机制,充分发挥评价结果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引领和促进作用,将学生发展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和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将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结果作为对学校奖惩、政策支持、资源配置和考核校长的重要依据,将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结果与县级党政领导履行教育职责评价、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认定等工作挂钩。

3月18日,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情况。张劲松摄

作者:高众 林焕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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