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有微友向《非常文山》反映
自己在文山某私立幼儿园
入职时被要求交押金
离职时却拒绝退还押金
到底啥情况?
入职收取押金离职却退不了
3月16日中午,记者来到盘龙体育馆见到反映问题的吴女士。她告诉记者,2019年9月的时候,她来应聘了文山某私立幼儿园的幼儿教师,面试通过后在入职时,幼儿园就以新教师入职要收取岗位押金为由,向她收取了300元的押金。当时校方办理入职手续的老师告诉过吴女士,押金在离职时只要收据还在,是可以退还的,于是她也就没想太多,很快入职工作了。
今年2月,吴女士因个人原因想要离职的想法,便和家人商量后,于2月22日向幼儿园提出了离职申请。吴女士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问起押金的事,园方当时给她的答复是,要经过开会商讨后,才能给出答复。大约2周后吴女士都没有收到回复,又去问了给她办理离职手续的老师,得到的回复是还没有开会,此时心急的她便直接发短信问幼儿园负责人了。
幼儿园负责人 吴女士
负责人就回复我说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提出,而我是在开学前两天提出的,不符合规定,所以300元押金不能退给我。我认为不退押金侵犯了我自己的权益,所以希望媒体介入解决。
园方:收押金是为了减少损失
针对吴女士反映的问题,记者电话联系了该幼儿园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开展好幼儿园的工作,所以需要做出和幼儿园相适应的规定,幼儿园收取押金是通过教职工大会告知过所有老师的。并且,2月22日幼儿园通知全体教师2月23日早上开会,安排开学相关事宜,吴女士才突然提出的辞职。负责人说,因为临近开学,幼儿园没时间马上招到新教师,无形中给幼儿园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收取300元是作为一种减轻幼儿园损失的手段。
幼儿园负责人
她要离职,整个假期她都没有提,这个不符合幼儿园的离职程序,要离职你要提前一个月找到人来替代你后,你就正常的离职了,所以她交的300元押金就退不了。
部门:校方无权收取
(图片来源网络)
吴女士认为幼儿园不退押金,侵犯了她的合法权益,而幼儿园认为,吴女士突然提出离职不符合幼儿园的离职程序,不退押金。而针对这笔押金学校是否有权收取,到底能不能退,记者联系了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的工作人员。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 工作人员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招聘劳动人时候,不能向劳动人收取任何物品、押金、保证金等和相关有效证件,如果收取了这些有关的和有效证件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来反映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处理的。
据记者了解,目前吴女士打算到劳动监察部门进一步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