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那些事:公办学校的在编教师与非在编教师的区别是什么?

在人们心目中,凡被录用到体制内工作的人员,不管是在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在国企,不仅是铁饭碗,而且很体面,往往还是身份的象征,其实这是一种误解。

就拿公办学校,包括各类大中小学来说吧(以下简称学校),凡被录用到的教师,只要不进编制,都是“一校两制”,也就是说,同一个学校,不同管理机制,这决定着被录用教师的工资和福利待遇,这就是进编与不进编的两者区别:

一是人事管理部门不同。进编的教师为公职人员,如果是领导干部,由组织部门管理;如果是一般教师,由学校主管部门专门的人事管理机构管理;不进编的为非公职人员,均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或学校人事管理部门代管。

二是用工形式不同。在编和非在编教师,前者无需签订劳动合同制,这才是真正的铁饭碗和终身制;后者因属于社会招聘,一般需要与学校签署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工,如果没有过错行为,或其他原因,合同到期即可自行终止,至于是否留用续签,则看学校需要。

三是工资、福利待遇不同。在编教师的工资收入、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均有财政划拨,旱涝保收。因此,即使你进入公办学校,但不是在编的,财政不承担你的工资收入、各项津贴、补贴和福利发放,而是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资金来源完全由学费或其他创收所得。

于是,问题来了,学校为了保证在编人员的政策性收入(这部分收入不在财政预算范围内,但可在政策规定的范围内,从学费和其他创收开支发放,例如超课时津贴、班主任津贴、安全奖、计划生育奖、节约奖、考勤奖、年终绩效奖等),不得不节省对非在编教师的开支,这样就出现了在编教师收入超过非编制教师的收入,甚至超过非在教师几倍之多,非在编教师只获得合同约定的基本工资收入。如果遇上开明的领导,也可能会参照在编教师的全部收入给予非在编教师半数以下的收入,这样就造成了同工不同酬的局面,这种局面,只有取消编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方可打破,但时机尚未成熟,只有待这一代机之前的在编教师退休后,才能真正取消编制,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

不过,为了做好过度,从2019年起,除了引进高级人才进编外,现在体制内新入职的教师都不带编制,都以合同约定的方式管理,这大概就是各大中小学“老人老政策,新人新政策”的缘故吧。

总而言之,凡想进入公办学校的教师,除非你是高级人才才可以进编,否则必须要有心理准备,当你教学任务与在编教师一样,甚至超过在编教师的时候,就不要拿你的待遇与在编的教师比较,尤其是拿同龄同学历,甚至年龄和学历比你低的在编教师比较,否则你的心理就极为不平衡,你就有很重的失落感,到头来只能落得个郁郁寡欢而自动离职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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