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目前新冠疫情新形势下,这些用工问题可能都是大家关注的焦点,我们整理了相应答案,供大家参考!
一、可以强制要求“阳过”休病假吗?
法律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强制员工休病假。
按照目前我国规定,新冠肺炎还是属于乙类传染病按照甲类管理。所以,目前因疫情引发的劳动关系协调问题还是适用此前的政策。
法律并没有规定企业可以强制员工休病假。由于病假期间支付的工资标准不同于平常,如果强行要求员工离岗休假,可能会侵犯劳动者的人身和财产权利。面对特殊时期,企业应当在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下灵活安排休假制度。
二、员工阳性,可按病假工资支付吗?
有观点认为,对于阳性员工可按病假工资支付,请注意,这种观点没有相应的依据作为观点的支撑。
阳性治疗期间应当正常支付工资,这个不应有争议。
三、员工家里有人阳性,员工居家,工资如何支付?
还是全额支付。
四、员工如果隐瞒阳性坚持到岗上班,导致用人单位其他员工感染的,用人单位能否要求员工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
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的前提是因劳动者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了损失。
但,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而就造成的损失进行举证本身存在一定难度,对此,建议用人单位结合相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五、可以要求阳性员工提供感染的证明材料吗?
若员工不想上班或担心上班后被感染,向单位谎报被感染了,自主在家隔离了,这该怎么处理呢?
对此,单位可以让员工提供相关被感染的证明材料,若劳动者弄虚作假的,用人单位可以按违纪处理。
六、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配备抗原试剂吗?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抗原试剂并不属于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但从为员工提供安全工作环境角度,除用人单位属于需要特殊管理的情况外,建议用人单位可以自行制定相关政策,并适当准备。
七、员工因担心感染高发而拒绝到单位办公算旷工吗?
算违纪,但不一定算旷工。
员工担心感染可向单位提出申请,协商居家办公。
在未得到许可的前提下,自行居家的行为属于违纪行为。
但是否算旷工,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八、员工是否可以新冠感染高发而拒绝单位出差等工作安排?
不可以。
员工服从单位合理的工作安排,包括出差,是员工作为劳动者应该履行的义务。
员工担心出差途中感染的心情可以理解,但从法律层面而言,并没有这种权利,只能和单位协商。
特殊时期,单位也应对于出差的安排合理考量,能缓则缓。实在不能缓的,提醒员工做好必要的防护。
一旦在出差期间感染,单位应该正常支付工资,负担正常的差旅补贴等。